发表时间:2024-10-26 07:26:19 来源:CV产品
依据《我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办理委员会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有机产品认证互认的组织》(以下简称《互认组织》),在满意《互认组织》要求的前提下,新西兰和我国的有机产品认证准则和成果是等效的。现将互认施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互认组织》适用于列入《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但不包括水产品和纺织品。有机加工产品将至少包括95%的依据新西兰官方有机产品确保计划或我国有机产品国家规范出产认证的有机质料。
(一)认证要求。在满意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出口新西兰的有机产品在土肥办理和食物添加剂、食物加工助剂等方面,还应契合《从我国出口到新西兰的有机产品中制止运用的物质清单》要求(见附件1)。
(二)认证证书和标识。每批输往新西兰的我国有机产品均应附有我国认证组织颁布的英文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示例见附件2)。在新西兰出售的我国有机产品应加施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组织名称。
(一)认证要求。在满意新西兰官方有机产品确保计划要求的一起,新西兰出口到我国的有机产品在植物保护产品、食物添加剂与加工助剂等方面,还应契合《从新西兰出口到我国的有机产品中制止运用的物质清单》要求(见附件3)。新西兰输华产品中运用的进口有机质料应取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不含转化认证)并具有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组织颁布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二)认证证书和标识。在我国出售的新西兰有机产品应加施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有机码。
(1)在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组织办理下加施。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组织依据《互认组织》中列明的新西兰认证组织(见附件4)的认证成果及证书,为新西兰企业换发我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并对新西兰获证出产企业加施我国有机认证标志和有机码进行办理。
为新西兰企业换发我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事务的我国认证组织应拟定具体的换发证书计划和要求,可采信新方认证组织的有机产品认证成果,视实在的状况决议是不是展开现场查看,必要时可弥补长途审阅。
(2)在新西兰认证组织办理下加施。新西兰认证组织在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监管下,经过我国食物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上传有机产品认证信息和存案有机码,并对获证出产企业加施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新西兰认证组织的标识来办理(标识见附件4)。
依据《互认组织》,从我国出口到新西兰的有机产品中投入物质运用应契合以下要求:
一切食物添加剂与加工助剂应契合在《澳大利亚新西兰食物安全规范法典》(见:)中列出的定量和约束规则。
依据《互认组织》,各相关认证组织依照下列款式为输新有机产品获证企业签发英文证书。
依据《互认组织》,从新西兰出口到我国的有机产品中投入物质运用应契合以下要求:
一切食物添加剂与加工助剂应依据我国国家规范GB 2760《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中限制的规模和定量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