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发表时间:2024-11-18 15:17:00 来源:更多内容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承接原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还没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做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66,7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67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7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87.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712.8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依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2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69,127.0146,700.002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合计69,127.0166,700.00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依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形。

  (三)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二)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现金管理事项做决策、管理、检查与监督,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工作。

  3、公司将严格遵循审慎性投资原则筛选合作机构,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能循环滚动使用。